4参赛作品必须是新创作或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,参赛者应为作品版权所有者,重新编配翻唱作品不纳入评选范围。(版权所有者需要提供版权承诺书)
5.参赛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,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,违者主办单位将取消参赛资格。参赛作品获奖的,追回奖金和获奖证书,在媒体上予以曝光,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侵权者自行承担。
6.所有参赛作品的复制权(印刷、录音、录像、发行、表演、广播电视和网络传播)归绵阳市游仙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。主办方可以免费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;如有改编,须与获奖作品作者(第一署名人)协商。
7.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,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好原始文件。